GCC国家商标注册--科威特商标注册:商标注册

一、科威特商标注册简介

1、科威特遵循《尼斯协定》规定的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商标注册

2、商标法不保护第32类和第33类的酒精饮料以及第29类的猪肉商标注册 。第33类已被完全取消,国际第34类已恢复烟草制品的注册。

3、不接受一标多类申请,每类商品和服务均需单独提交申请商标注册

二、科威特商标注册所需材料

1、 经科威特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商标注册

2、 如果申请要求优先权,请提供优先权文件的简单副本商标注册

三、科威特商标注册流程

1、商标审查:商标申请提交后,将进行商标可注册性审查,即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商标注册 。如果商标局驳回商标,申请人可在正式通知之日起60天内向法院提起上诉。

2、商标公告:商标局受理的商标申请将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商标注册 。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在60天内提出异议。商标注册异议声明应在商标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之日起60天内提交给注册局。

异议声明要求申请人在60天内提交反驳声明,以维持商标申请的有效性商标注册 。所有被异议的商标申请均处于待决状态,直至注册局作出裁定、法院判决支持任何一方、或双方达成和解。若无异议,商标局官方网站将发放相应的电子注册证书。

3、核准注册:若申请顺利商标注册 ,从递交申请至拿到商标证书约9-12个月

四、科威特商标管理与维护

1、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,自申请日起算,在商标保护期的最后一年提交续展申请后,可续展10年商标注册

商标法规定,商标注册延期续展有6个月的宽限期,但需缴纳逾期罚款商标注册 。失效的商标可随时以第三方名义重新注册。

2、在科威特,商标使用并非提交注册申请或维持商标注册的先决条件商标注册 。然而,任何一方如能向法院证明商标连续五年未以认真的方式实际使用,或未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真实使用商标,则商标注册很容易被撤销。

未经授权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,或在同类商品上仿制该商标,或销售、储存以销售为目的的商品或展示他人使用假冒商标的商品,以未经授权推广同类商品,均属科威特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,应受法律惩处商标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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